据消息透露,1999年元旦,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报案表示,其仓库遭窃,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飞”。
当年8月29日,时年30岁的曹庆三和25岁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后被认定为该盗窃案嫌犯。自接受讯问起,兄弟二人多次供述,货物是从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里低价购得,而非偷盗。审查起诉阶段,检方也曾以“小三子”应到案为由将案件退回补侦。但是,警方坚称查无此人。
被指盗开心果判无期喊冤21年
截至2000年1月28日,沈阳铁路中院一审判决,曹庆三、曹波三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服刑后,兄弟俩持续申诉但被驳回。此后,曹庆三竟在高墙内见到“小三子”,并得知其真名:蔡某涛。
据悉,在监狱蹲了十七年后,曹庆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张男人的相片:冲镜头比出“V”字手势的人,大约二十八九岁,平头小圆眼,他叫蔡某涛,绰号“小三子”。在曹庆三看来,这张从监狱偷带出来的相片,是支撑他和弟弟持续喊冤21年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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