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判为“死胎”却“死而复生”?
近日,河南电视台一则《婴儿活着却被医生说是死婴,最后导致重度脑瘫!医生:孩子的健康和我们没关系》的报道,引发广泛舆论关注。
据报道,去年9月,许先生的妻子怀孕26周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临产,手术前医生告知产妇宫内感染,需立刻剖腹产,并让产妇签了“孩子拒绝抢救”协议。手术后,医生称婴儿已死亡,但在2个小时后,准备回家埋掉“死婴”的许先生,却发现被装在医疗垃圾袋内的孩子居然在动。最终孩子被救活,但造成了永久性伤害——重度脑瘫。
9月1日,商丘市卫健委通报称,将组成调查组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引导医患双方通过法定途径妥善解决纠纷,待有关医疗鉴定报告出具后,依法依规界定并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婴儿“死而复生”
究竟是医院判断失误?
还是产妇自愿放弃?
双方各执一词
该院妇产科负责人受访时表示,宫内感染的早产儿很难抢救,基本上是死胎,但同时承认“孩子有微弱的心跳”。
△医院官方声明
而产妇称,从未被告知“胎儿有可能是活的”,所以才签了同意书。
事件曝光后,8月31日,医院相关负责人在媒体直播中承认当时误判婴儿生命体征,称将根据治疗情况和司法判决赔偿。
医院按照流程办事无可厚非,
但孩子既然能活下来,
大家不免会想,
如果当时医生能多坚持一下,
而不是用刻板的“仅有微弱心跳”
“大概率活不成”
对待那个心脏依旧跳动的小身躯,
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这一次,
连医学界网友都看不下去了!
无论如何,
把还活着的婴儿放入封闭袋中,
都不该是救死扶伤的机构所为。
这样的行为是业余的,
更是武断、残忍的。
这样的错,医院一次也犯不起!
尽管院方辩称当时胎儿孕周小、各器官发育均不成熟,后期可能出现呼吸窘迫综合症、坏死性小肠炎、死亡等情况;如果存活,远期可能并发脑瘫、脑神经发育障碍、智力障碍等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但关键在于,作为一个专业机构,医院当有判断婴儿是否存活的基本能力。
医学诊断、医患联系不能仅由冰冷的技术性文字代替,尤其是不能忽略为人父母者对肚中生命的特别感情。
当时院方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随时、全程与婴儿父母保持沟通,哪怕是一个按照科学必须采取的决定,都要让对方知情、征求意见。这不仅是对患者及家属的核心权益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敬畏。
现代快报评论 戴之深
这一事件的真相,
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但种种情况表明,
在这一“人命关天”的事件中,
医疗机构以及相关人员
缺少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
请以生命的名义一查到底!
这是一起令人分外遗憾、痛心、愤怒的事件。
人命关天。手术中出现这种低级失误,不是“粗心马虎”所能解释的,而是没有守住医疗规范所致,而没有守住医疗规范的背后,是缺乏对生命的敬畏。
早产儿“死而复生”事件至今已有一年时间,调查宜及时回应舆论关切。鉴于此事影响不小,有关方面宜速查、严查、彻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给家属及社会一个交代,以捍卫生命的尊严。唯有如此,才能挽救形象危机,让医患信任少被这类个案所蚕食!
新京报评论 车横(媒体人)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事业部
编辑:王迪
责任编辑:刘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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