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八:
违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管理局7个月收取710万元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违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在企业已经缴纳了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仍在每期工程进度付款中按照3%-5%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018年3月至9月,共计违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共计710.61万元。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监沙龙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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