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0-09-08 15:51:21 作者: 教育部等六部


六、拓展职业成长通道,让乡村教师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14.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不良导向,提高教育教学实绩的评价权重。实行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分开评审。允许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类学校标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15.培育乡村教育带头人。加强乡村校(园)长队伍建设,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中专门设立研修项目,全面提升乡村校(园)长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在遴选时向乡村学校倾斜,搭建阶梯式成长平台,确保持续性培养。鼓励各地在乡村中小学遴选优秀教师校(园)长,支持他们立足乡村、大胆探索,努力成为教育家型乡村教师、校(园)长。全面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鼓励各地完善首席教师保障措施。重视乡村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大推选表彰优秀班主任力度。积极探索“多校联聘”“一校长多校区”“乡村校长联盟”等机制,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乡村校(园)长后备人才制度,加快乡村校(园)长职业成长。


16.拓展多元发展空间。乡村教师是乡村人才的重要来源,要加大从优秀乡村教师中培养选拔乡村振兴人才的力度。实施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扩大培养院校范围,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有学习深造的机会。实施教育系统“鹊桥工程”,对两地分居的乡村教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实施,通过在省域内跨区域协商对调等交流方式,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七、提高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17.提高社会地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教师服务慰问活动。建立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村委会和乡村学校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和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涉及中小学重大事项时,应吸收教师代表参加,听取教师意见。为更多优秀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多种渠道。


18.提高生活待遇。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调整绩效工资结构,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加大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在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在城镇购买住房给予一定优惠。同时,通过改建、配建和新建等渠道建设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各地按照有关规定使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享受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定期对乡村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学区为单位建立心理辅导中心。


19.完善荣誉制度。国家继续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结合实际给予奖励。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中,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各地加大育人先进事迹和教学典型经验的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开展集体外出学习交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培训机会和荣誉表彰。


八、关心青年教师工作生活,优化在乡村建功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

20.促进专业成长。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实施多种形式的乡村青年教师成长项目,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健全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结对子、组建学科小组、纳入工作室等方式,主动为青年教师当导师、作榜样,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专业发展能力。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提供更多学习机会。


21.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在保障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乡村各种文化活动,主动融入当地百姓生活。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婚恋问题,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帮助他们幸福成家、美满生活。


九、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2.明确责任主体。地方党委和政府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列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和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作为县、乡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考量内容。加强统筹力度,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23.加强经费保障。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对中西部地区予以重点支持,地方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强化县级政府管理主体责任,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严格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教育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7月31日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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