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大风)Ⅲ级应急响应

2020-09-08 16:12:44 作者: 黑龙江省启动

东北网9月7日讯(袁长焕 记者 刘嘉) 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气象局获悉,7日9时,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大风)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立即进入气象灾害(暴雨、大风) 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并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暴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9月7日9时,黑龙江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大风)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省气象局应急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市(地)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或调整相应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气象台9月7日8时30分发布的预报:7日夜间至9日白天,受第10号台风“海神”北上影响,我省大部地区自南向北将有一次明显风雨天气,主要降雨时段在7日夜间至8日夜间。黑河东部、伊春、齐齐哈尔东北部、绥化、大庆大部、哈尔滨、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西部、牡丹江累计降雨量为40-80毫米,其中伊春东南部、绥化东南部、哈尔滨南部、鹤岗西部、佳木斯西部、牡丹江西部局地90-11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在30毫米左右。南部地区阵风9级,局地10级,其他大部地区阵风7-8级。

黑龙江省气象局要求各单位在三个台风连续影响的背景下,持续做好天气预报预警工作,要坚持不懈站稳每一班岗。要及时调取最新气象数据,时时跟进台风走向,做好天气分析与研判,继续加强同各部门的联动与交流,减少因重叠效应导致对农业、交通、城市等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