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 也不对兑换流通等服务收费   

2020-09-15 08:55:26 作者: 央行:数字人

  9月14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中国金融新闻网撰文称,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是央行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不计付利息,央行也不对兑换流通等服务收费。

  此前,在8月25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曾表示: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正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以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目前数字人民币还在内部封闭试点测试阶段,没有正式推出。

  范一飞认为,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也属于纯公共产品。首先,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与流通服务是向全社会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与消费特点,其效用为全社会成员共同享有,具有不可分割性;二是数字人民币系统建成运行后,消费者的增加不会线性提升发行流通成本,也不会影响对他人的服务质量,边际成本低,具有非竞争性;三是任何人都不会排除他人消费数字人民币服务,具有非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