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9月15日,湖北省咸宁市发布《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产休假政策,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据悉,2019年6月,咸宁被省卫健委确定为全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试点。
《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
针对婴幼儿家庭养育无人照料的问题,实行“育儿假”,即在落实已有的产休假政策基础上,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2020年底前建成一批符合规范和标准且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试点机构;到2025年,全市形成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
据透露,咸宁市卫健委2019年对市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调查问卷,调查结果中透露,在20-40岁育龄妇女不想要孩子或只想要1个孩子的主要原因中,无人照顾孩子占比60.43%; 在照护服务需求上,60.07%的人认为非常需要或者需要婴幼儿托育这项服务,如果有条件,86.24%的人会选择把孩子送到单位的托育机构。
因此可以得出,群众对高质量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旺盛,“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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