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电子式储蓄国债发行官方公告发布(附全文)

2020-10-03 17:12:02 作者: 2020年1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称,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0年第三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20储蓄03,国债代码:201703,以下简称第三期)和2020年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20储蓄04,国债代码:201704,以下简称第四期)。

  通知指出,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600亿元。第三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8%,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第四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97%,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2020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别于2023年10月10日和2025年10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通知提到,两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两期国债由40家2018-2020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通过网点柜台代销。为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储蓄国债发行工作,承销团成员要严格遵守属地和监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中国工商银行等30家承销团成员(以下统称为网银成员,详细名单见附件)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