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
案件回顾
5月5日上午,靖边县公安局接到张某报警称:5月2日晚上其丈夫马某将婆婆王某(马某母亲)用手推车拉出去以后,至今未归。5日上午,民警找到马某某,他供述自己将母亲倒进一废弃墓坑埋了。随后,老人被救出。
靖边公安通报中披露细节:2020年5月2日20时许,马某某在自己家中将瘫痪在床的母亲(79岁)用手推车拉走,次日凌晨2时许独自一人推着车子回到家中,家人见状向其询问母亲去向,马某某谎称送往庆阳的客车上去亲戚家了,家人迅速去车站找,凌晨四点左右马某某离开家人的视线,独自一人出走了。
5月5日上午,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民警将马某某找到,经对其询问,马某某供述自己将母亲用羊车车推到炼油厂后面万亩林,见四处无人,找了一个废弃墓坑倒进去埋了。
5月8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马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两部门:“活埋”老人案件令人发指!突破人伦底线,必须严惩
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表示,马某某“活埋”老人行为突破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性质极端恶劣,必须依法严惩。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老年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一直致力于推动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老年人法律援助,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但是,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营造有利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任重道远。
原标题:判了!靖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埋母案”被告人一审获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