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下称《建议》)公布。《建议》对金融领域发展做出若干部署,全文共16次提及“金融”,17次提及“投资”,另外共有32字关于资本市场的表述。在60个小节中,金融与投资相关内容各集中在一个小节,并在文中其他部分多次涉及。
《建议》与金融领域相关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在“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工作部署中,《建议》提出以下几点: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
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
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推进金融双向开放。
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除此之外,《建议》其他部分也多处提及金融行业的发展,例如:
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部分,强调了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这部分提到: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