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省仪征市法院对一桩买卖孩子案件作出判决。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陈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张翠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报道,2006年5月,陈强与金女士登记结婚。一年后,二人的儿子小陈出生了,不幸的是,小陈是多重残疾,残疾等级是四级。因金女士是精神二级残疾人,无抚养能力,小陈自2007年4月出生后一直由金女士之母金某抚养,且承担小陈全部的生活费、医疗费。2016年3月,陈强认识了外地女子张翠,并把她带回自己家,与妻子同住。2016年10月,陈强离开家后就没有再回过家,对妻儿也没有照顾过。这三年来,金女士和小陈的生活全由金某照顾。因一直联系不上陈强,2019年6月18日,金某以小陈名义向仪征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审查予以受理。
在办理支持小陈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中,仪征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强逃避抚养责任的行为可能涉嫌遗弃犯罪。同时发现陈强还涉嫌重婚、拐卖儿童的犯罪线索。2019年7月9日,仪征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陈强、张翠立案侦查。
经调查,2016年3月,陈强认识张翠的时候已经怀孕。陈强表示要把孩子“送人”。两人商议后以送养收取“营养费”之名将孩子卖给他人,所得2.5万元被二人用于吃喝玩乐。2018年冬天,张翠再次怀孕。2019年7月,张翠生下与陈强的女儿。二人再次以1.4万元的价格将女儿送养,钱同样是被二人吃喝用掉了。
2019年7月9日,仪征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就陈强涉嫌遗弃,陈强、张翠涉嫌重婚、拐卖儿童罪立案。2019年9月20日,犯罪嫌疑人陈强被网上追逃后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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