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0年乐视网上市后财务造假情况
2010年乐视网上市后,除利用自有资金循环和串通“走账”虚构业务收入外,还通过伪造合同、以未实际执行框架合同或单边确认互换合同方式继续虚增业绩。
1、虚构广告业务确认收入,在没有资金回款的情况下,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业务收入和利润。具体如下:
2014年和2015年,乐视网通过上海久尚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943.40万元、943.4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43.40万元、943.40万元。2015年,乐视网通过北京灵集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2,689.53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689.53万元。2015年,乐视网通过上海睦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2,688.6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688.68万元。2015年和2016年,乐视网通过北京美度美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910.49万元、127.24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10.49万元、127.24万元。2015年,乐视网通过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1,886.79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886.79万元。2015年至2016年,乐视网通过北京易美广告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5,849.06万元、242.45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849.06万元、242.45万元。2013年至2016年,乐视网通过北京德荣佳益广告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207.55万元、16.13万元、968.52万元、-85.83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07.55万元、16.13万元、968.52万元、-85.83万元。2014年和2015年,乐视网通过北京学之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972.19万元和-740.1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72.19万元和-740.18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北京维旺明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虚构业务、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4,720.75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720.75万元。
2、虚构广告业务确认收入,在没有资金回款的情况下,后续通过无形资产冲抵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相应虚计成本和利润。具体如下:
2015年、2016年乐视网通过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分别虚增收入2,638.93万元、186.1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638.93万元、186.10万元。乐视网通过奥凯航空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虚构业务,2014年虚增收入和成本12.26万元和13万元,2015年虚增收入4,490.57万元,相应2014年、2015年分别虚增利润-0.74万元、4,490.57万元。2015年,乐视网通过山水文园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构业务,虚增收入943.4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943.40万元。
3、继续通过虚构与第三方公司业务,通过贾跃亭控制银行账户构建虚假资金循环的方式虚增业绩。具体如下:
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广州绩鼎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546.47万元、416.88万元、3,081.33万元、1,741.95万元和1,205.31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16.41万元、393.95万元、2,911.86万元、1,646.14万元和1,205.31万元。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中润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虚增收入1,389.44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389.44万元。2010年、2012年和2013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环宇移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511.30 万元、1,939.57万元和592.6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83.17万元、1,832.89万元和560.09万元。2013年和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方园金盛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3,011.52万元和3,585.0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2,845.89万元和3,585.08万元。2013年和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迈吉伙伴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1,415.09万元和4,653.7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415.09万元和4,653.77万元。2013年、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圣于地(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分别虚增收入3,467.50万元、5,201.89万元,相应虚增利润3,467.50万元、5,201.89万元。2015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联袂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虚增收入1,163.7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163.77万元。2014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山西慧聪意达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并虚构资金循环,虚增收入4,682.55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682.55万元。
4、通过第三方公司虚构业务确认收入,同时通过贾跃亭控制的银行账户构建部分虚假资金循环和记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方式虚增业绩。具体如下:
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科联汇通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5,518.8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518.87万元。2015年、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天津数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3,113.21万元、5,504.51万元,相应虚增利润3,113.21万元、5,504.51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数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4,905.66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905.66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新疆数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4,622.64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622.64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中荷德昌盛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4,716.9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4,716.98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懿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5,443.4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443.40万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瑞尔互动广告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分别虚增收入1,886.79万元、943.40万元和3,773.58万元,相应虚增利润1,886.79万元、943.40万元和3,773.58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鸿鑫元熙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5,471.70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471.70万元。2016年,乐视网通过虚构与北京博格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务、虚构部分资金循环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收入5,603.77万元,相应虚增利润5,603.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