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什么是违法建筑?
答: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而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02:什么是农村城市化历史违建?
答:简而言之,农村城市化历史违建是2009年6月2日前,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各类建筑。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二条,农村城市化历史违建包括:
(一)原村民非商品住宅超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
(二)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的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统一简称为“两规”)处理条件,尚未接受处理的违法建筑;
(三)1999年3 月5日之前所建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违法建筑;
(四)1999年3月5日之后至2004年10月28 日之前所建的各类违法建筑;
(五)2004年10月28日之后至《决定》实施之前所建的除经区政府批准复工或者同意建设外的各类违法建筑。
03:什么是历史违建回执?
答:根据2001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俗称“两规”),1999年3月5日以前违反规划、土地等法律法规所建的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经过规土委、建设、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处理,并根据房屋具体情况补交地价与罚款后确认产权,发放房地产证书(绿本)。
△ “两规”处理范围
违法私房建房者应当在该规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取得回执)。按当年的业主支付能力,补交地价和罚款额度偏高,有些人只申报、不办理后续。因此,有些私房有历史违建受理回执,但没有绿本房产证,属于无证房。
历史违建申报受理回执在确权处理、旧改拆赔方面具有认定权利人身份的重要作用。
△ 历史违建申报回执
△ 绿本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