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常谈书法影响绘画,而不大说绘画影响书法?

2020-10-03 15:23:06 作者: 为什么常谈书

把书写的“素材”当作书法作品的内容,几乎是最常见的误解。比如书法家写一首诗,一篇散文,那诗、散文便当作书法作品的“内容 ”了。但是那诗、散文并非直接对应于书法的“形式”,只是书写时采用的“素材”。书法既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就应当以自身的形式与内容为对偶范畴。

倘若只要以书写的文词为内容,书法岂不徒具外形?岂不成了纯粹的某种工具?书法家只要凭借自己的“技术”就可以表现“内容”,书法艺术的独立性到哪里去了?书法的本体到哪里去了?

我感慨书法本体的缺失。无论什么经济文化需求,社会政治活动,到书法家那里大笔一挥便算完成任务,便算有了“书法”。书法家似乎不需要独立思考,不需要坚守艺术本体的立场。我当然不主张书法家置身社会之外,就像任何人不能脱离社会一样;艺术家对社会的动向理应格外敏感。但是只要承认书法是独立的艺术,书法家的那枝笔是个体的存在,那么,书法家就不应当简单地被视为“笔杆子”,书法家按照艺术自身的规律发挥所长。梁启超说过“个性的表现,各种美术都可以,……但是表现得最亲切、最真实,莫如写字。”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苏轼的《黄州寒食诗》,各自出于真情宣泄,不为了“配合” 什么,却真正具有很强的社会政治意义,就书法本体而论,都达到了历史的高度。《唐摹万岁通天帖》里那些信札,倘仅就文词来说,打个不恰当的比方相似于今天手机上的短讯,书写者不曾想到传世,更没有想到会成为经典。书法的“素材”和书法艺术本身,全出自真情流露。或许正因为如此,具备了传世经典的可能性。

赵孟頫 二羊图

把书法“素材”当作书法艺术的“内容”,在理论上是悖谬的,在实践上无益。我们睿智的古人,从来没有把问题混淆,尽管那时还没有“内容”与“形式”作为一对哲学范畴提出,古人的基本观念却很清晰。有关书法艺术的“内容”,我们且从古人大量文字中寻找启示。历代书论,谈到书法的特征,谈到某家某派的风格,有数不尽的比喻,天地万物无所不包。蔡邕《笔论》:“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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