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处决犯人,下达的判决往往都是“秋后问斩”,对于秋后问斩是哪一天,至今并未有一个明确答案,比较公认的说法是秋分以后。其引用的依据是《礼记·月令》“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但这些人往往忽略该词条列于“孟秋之月”,也就是七月;而秋分是八月的节气,应属于《礼记·月令》的“仲秋之月”。论据运用显然错误。翻看一些史料记载,“秋后问斩”特指是立冬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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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汉时期京房的《易占》一书中就明确记载“立冬乾王,不周风用事,人君当兴边兵,治城郭,行刑决罪”。而单从“秋后问斩”四字的表面意思来看,秋后,自然不是秋季的时间,秋季结束的时间点就是立冬。佐证这一观点的还有“秋后问斩”的来历。明确提出秋冬行刑始于西汉时期,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即人事与天意相和谐。他的学说中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由于汉武帝听从董仲舒意见,施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此便成为了西汉刑罚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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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先秦时期,就施行的是“秋冬行刑制度”。《周礼》的记载,狱讼刑罚属于秋官大司寇管辖——刑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汉代之后魏晋多沿用汉朝律法,唐宋律令,除严重罪犯斩立决,从立春到秋分均不得处决。这一规定到明清时期仍然采用。从相关资料来看,西汉时期行刑时间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唐朝就明确从农历十月开始,只在冬季行刑。《淮南子》载:“孟秋之月,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禁奸塞邪,审决狱,平词讼。孟冬之月,命有司,断罚刑,杀当罪,阿上乱法者诛”。而立秋正是十月节,谓之“孟冬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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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把问题再寻找一下源头,为何是立冬(冬季)行刑呢?古代所谓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根据万物的生长规律,秋天之后是万物肃杀的时节,与自然秩序法则相顺应。同时按照五行五色五方的说法,冬天为“黑色、北方、水”,这些皆是与传统文化中鬼神相关。如三官大帝的水官“掌长夜死魂鬼神之籍。上解天灾,度业满之灵;下济幽扃,分人鬼之道。存亡俱泰”。幽冥地府的最高神灵为“北阴大帝”。而黑又主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