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说是“吃人”文化,戴震说他“以理杀人”,朱熹错了吗?

2020-11-08 23:35:36 作者: 鲁迅说是“吃

文|颜小二述哲文

朱熹是宋代大儒,他对中国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他也属于后世争议颇多的一个人。

要说他被批评得厉害的理论,当属于“存天理,灭人欲”。

比如清朝的戴震说朱熹“以理杀人”。

而鲁迅似乎受到了戴震的启发,将“杀人”换了一个更能吸引人们眼球、引起人们反思的词语“吃人”。

朱熹真的“错”了吗?一代大儒一生的学术成就竟然“错”成这样?

颜小二还是那句话,朱熹有朱熹的立场和背景,而戴震以及鲁迅,他们在各自的时代背景之下,亦有各自的立场。

与其说他们在批判朱熹,还不如说,他们在批判朱熹那被有心人“利用”了的学说。

为什么这么说?请继续往下看。

1、戴震眼里的“以理杀人”

关于“以理杀人”,我们在《与某书》中可以看到相关议论:

“酷史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乎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奖。”

戴震的这一议论相当经典,也相对深刻。法本是用来保护百姓,但是到了“有心人”手里,成了维护自己利益的“武器”,甚至本末倒置,为了“杀伐”和“惩罚”而存在。

同理,朱熹的“理”,被有心人“利用”,舍弃了其理论内核的修养,僵化套用其外在形式。于是,“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货贱”,这种情况类似“道德绑架”,本末倒置。

于此戴震高喊“以理杀人”。

他批评以朱熹为首的“存天理、灭人性”等理论是“以理杀人”。

有人说,戴震的这种批判源于其对程朱理学的“错误理解”,颜小二觉得,或许戴震并不是在批判朱熹本人,而是那后人嘴里早已失了二程、朱熹本意的“程朱理学”。

2、鲁迅眼里的“吃人文化”

鲁迅的文笔,尖锐、犀利,还一针见血,在旧社会与新社会交替的时期,拥有新思想的鲁迅看到旧社会下,封建礼教对人们的束缚。

于是,他写出了一篇篇看似荒唐,却一语中的的文章,其中,引起较大轰动的当属《狂人日记》。

在《狂人日记》说,他说: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批判的是“仁义道德”?那么一个没有仁,没有义,没有道德的社会,会变成什么样?他批判的东西,与戴震或许一样,是“杀人”“理”。

这种东西以“礼教”为载体,打着“仁义礼智”的“幌子”,以“为你好”为口号,束缚人们、麻痹人们、甚至“吃人杀人”。

鲁迅眼里的“吃人文化”,于颜小二看来,亦是被后世有心人僵化运用后的“宋明理学”。

3、朱熹错了吗?

中国传统文化有人觉得难读,也确实难读,毕竟许多时候,中国先哲的一句话,后人可以作多种解读。

不同境界的人,看到同一句话理解就不一样。

比如,一片落叶,在小孩眼里是落叶。

一片落叶,在老人眼里象征着衰老。

同样是一片落叶,到了庄子这样的先哲眼里,是回归自然的“大好事”。

同理,朱熹以“存天理,灭人欲”为代表的理学思想,被戴震说可以“杀人”,被鲁迅说是“吃人文化”,朱熹错了吗?

理论这种东西,可以用来修养心性,也可以被有心人利用,作为“将个人私欲合法化”的掩饰。

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从存粹的心性修养上来说,是有其合理性的。

因为朱熹对其作过解释,他说: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即是天理,求美味者,人欲也。”

于此,我们不难看出,朱熹认为,人饿了要吃、渴了要喝水、男女婚嫁,这是欲,是天理;而贪求美味,则是带有私利的“人欲”。

朱熹本意,是剔除“带有私利的人欲”,说得再通俗一点,朱熹在反对“贪婪”。

后世束缚世人的礼教压迫,尤其是对女性的压迫,如裹小脚等,其实是放大了朱熹前面的“天理”,并趋于回避朱熹重点批判的“过度私欲”。

对于“天”,我们有多种解释,一种是物质之天,即大自然意义中的天,一种是“人格神”、拥有意志的天。

于此,有心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借用大儒朱熹的理论,放大“存天理”,僵化“灭人欲”,以“天理”为“意志之天”的“意志”。

这个“意志”自然不是天的,而是“掌权者”的。

这个人欲,也不是朱熹原意中的“过度私欲”,“不知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少数人开始“望文生义”、“偷换概念”,将人的合理欲望视作“不正当”的欲望,并加以束缚,以至于演变成后世鲁迅眼里的“奴性”、“麻木”、“吃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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