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找工作起争执刺伤前工友 男子被拘役6个月

2020-07-16 17:27:32 作者: 为找工作起争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俞洁 记者 郭剑烽)今年受疫情影响,就业变得有些艰难。不少务工者在劳务市场不停穿梭,寻找机会。可谁想?工作没找到却上演了一人被刺伤、一人被拘役的悲剧。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就对这样一起案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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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1日的早晨,周某带着简历来到了劳务市场找工作。看到一家物流公司的打包工作,他就坐下来想进一步询问。这时,同样是来找工作的杨某(周某之前的工友)在一旁看到了,便对周某说:“这家物流公司工作时间那么长,钱又少,不适合你的。”周某回了句:“关你什么事?”周某的态度让杨某觉得很没面子,二人就争吵了起来。

走出劳务市场后,杨某仍追着周某争吵,周某推开杨某,不甘示弱的杨某还手也推了推周某。但杨某仍觉得不解气,就从电动自行车的后备箱里拿出了一把小刀,对着周某的胸口刺了下去。幸亏周某反应迅速及时躲避,小刀只是刺穿了他的外套伤及到左侧肩膀(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杨某乘机逃走,周某捂着伤口在后面追了一会儿没追上,就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案发当晚将杨某抓获。杨某到案后对持刀刺伤周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宝山公安分局于当日将杨某刑事拘留。

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杨某向检察官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我和周某以前是工友,那天我也是去找工作的,正好碰见周某在看物流公司的打包工作。我觉得工资少时间又长,就好心告诉他这份工作不好,让他不要做。没想到他不但不领情,还在大庭广众之下怼我。当时我就觉得特没面子,然后就吵了起来。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后果这么严重。刺完之后我后悔极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如果时间能倒退,我一定不会这么冲动。”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在认真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该案事出有因,且两人之间也认识,如果单纯就案办案,势必影响办案效果。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官主动与被害人周某沟通,经多次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化解了周某的心结。6月11日,周某告诉检察官他愿意谅解杨某。

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认定,杨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判处杨某拘役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有挫折、有烦恼,就会有不良情绪,但要善于调节和控制,不懂得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很容易做傻事做错事,甚至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本案中的杨某和周某本是工友,却因为不必要的争执引发伤害而触犯法律,教训十分深刻。这是一起本不该发生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