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江县公安局南岸派出所成功成功打掉一个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为群众挽回损失经济损失近2万元。
7月22日12时许,绥江县公安局南岸派出所接到刘先生报警称其钱、银行卡、手机在南岸小学门口被一个陌生男子骗走了。
接到报警后,南岸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通过监控视频、走访调查等手段,锁定了三名可疑人员。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三人作案后已经离开绥江,逃窜至水富。在县局的统一指挥下,南岸派出所联合特警、网安等部门组织警力赶往水富进行抓捕,后在水富市公安局协助下,于7月23日凌晨在水富一宾馆内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到案后,三名犯罪嫌疑人对其丢包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吴某交代,其和另外两名嫌疑人驾车从昭阳区至绥江县南岸镇准备寻找目标实施诈骗,牟取利益,22日9时,三人在南岸镇农村信用社门口物色诈骗对象,最终将目标锁定刚从信用社取完钱出来的刘先生。吴某以问路为由与刘先生搭讪,将其诱导至南岸小学公路对面的偏僻无人处。随即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出现称吴某与刘先生捡了他丢失的2万元钱。面对对方“质问”,刘先生与吴某矢口否认。对方不死心,称已经向派出所报了警,要求刘先生与吴某将身上的现金银行卡、手机及银行卡密码将交出,带到派出所进行鉴定。吴某爽快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刘先生见吴某都答应了,为了自证清白,他同意了对方的要求,将身上的1830元现金、银行卡和手机交给了刘某某,并将银行卡密码告知了刘某某。诈骗得手后,刘某某与吴某乘坐张某驾驶的车辆离开南岸镇到绥江县中城镇,从自动取款机上取走了刘先生银行卡上的18000元现金,随后三人驾车离开绥江,逃窜至水富。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某、张某已被绥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