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梅河口市公安局红梅派出所门前燃起了鞭炮,当地居民群众感谢公安民警为民除害,他们的安全终于有了保证,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生活了,很多群众自发的来到派出所表达感激之情,高度赞扬公安机关惩恶扬善,有恶必除执法行为。
近日,梅河口市公安局红梅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基层基础工作中,发现红梅镇镇区居民董某多次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民警将情况反映给所领导以后,所长谢文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刑事办案队队长刘传志为组长的专案组,并将案情向主管副局长朱殿波汇报,要求派出所秘密取证,深挖彻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该名黑村恶抓捕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董某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酒后无故滋事,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严重,其情节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董某出狱以后不思悔改,继续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7月21日,经过派出所民警艰苦工作,将正要逃往外地躲藏的董某抓捕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董某对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涉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8年8月份的1天,董某到楼下商店索要钱财未果,将商店的计算器等物品砸坏;2018年3月,董某向其父亲索要喝酒钱,其父亲不允,董某恼羞成怒将父亲肋骨打折7根,从此以后其父亲再也没有起床,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2019年4月24日20时50分,董某在明知红梅镇某洗浴中心不营业的情况下,到该洗浴中心酒后滋事,咬掉洗浴中心老板魏某的左手的第一节关节,致魏某10级伤残;2020年春节期间,董某无故将停在路边一台哈佛H9的车辆用刀划坏,车辆损失价值2100元;2020年3月3日,董某无故将停放在红梅镇总机厂雪佛兰轿车副驾驶的车玻璃砸碎,损失价值400余元;2020年3月14日,董某无故将一辆马自达轿车前后风挡玻璃砸碎,损失价值1440元人民币。另外董某多次拿斧头威胁周边居民人身安全,向一些年老体弱的弱势群体索要钱财,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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