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会所”藏身郑州金水河边 暗访:熟人刷脸才让进

2020-07-17 06:07:37 作者: “私人会所”

来源:映象网讯(记者 邱延波 文/图)

一条金水河穿城而过,为郑州平添了几分秀美。然而,有不少市民发现,郑州市金水河两岸,不少公共用地却变成了“私人会所”,可以烧烤、涮锅,不是熟人介绍的话,掏钱也进不去。对此,郑州市河道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这些公共用地被郑州市河道管理处劳动服务公司租给了私人搞经营。目前,合同已经到期,对方未继续缴纳租金,已经责令搬离。

投诉:金水河公共用地变成了私人会所

“我就在这附近住,每天早晚在河边跑步锻炼身体,金水河被他们弄得乌烟瘴气。钓鱼就不说了,还有烧烤的,涮锅的,那些地方都是公共用地,公共设施,但是却变成私人会所了,刷脸才能进,不是熟人根本进不去。他们餐饮的污水和生活垃圾都排到哪儿了?会不会污染金水河?他们的用水和用电哪儿来的?是不是用的公家的?从大学路到航海路这段金水河,河道沿岸的公共用地,好多都被私人占用,除了烧烤、涮锅,还有收费的游乐设施,还有私人卖茶的。为啥公共用地变成了私人经营场所?”7月15日,住在老郑大(郑州大学南校区)附近的郑州市民赵先生向映象网投诉。

赵先生说,经过他长时间的观察,金水河两岸多处出现公共设施被私人占用经营的情况,特别是金水河穿过老郑大校区的那段,眉湖附近成了重灾区,不仅收费钓鱼,还有烧烤和涮锅。他担心长期下去,金水河的环境被污染,而且担心这些私人经营场所有窃取公用资源的嫌疑。

现场:富有诗意的眉湖变味了

眉湖,金水河穿过郑州大学南校区的一个湖泊,百度百科上这样介绍:与郑州金水河相连,水域面积800平方米。原本眉湖并没有具体的名字,而是许多校内外的人都喜欢在周围游玩,于是郑州大学学子便给它取了个富有诗意的名字,眉湖。1998年郑州市将金水河两岸改造成滨河公园,因此眉湖成了附近居民和郑州大学学生休闲娱乐的地方。

作为上世纪90年代的郑州大学毕业生,赵先生在老郑大校区度过了人生难忘的4年,眉湖及金水河成了他郑大生活中永远的美好回忆。很多郑大学子在附近散步,游玩,纵论人生。他至今记得,每天早上,他和同学们沿着金水河一边跑步,一边背诵绕口令,锻炼肺活量和普通话,“出东门,过大桥,大桥旁边一树枣,青的多,红的少,拿起竹竿来打枣。一个枣,两个枣,三个枣……”大学期间,不少人都曾在金水河边谈过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让自己的校园生活和以后人生增添了不少色彩。

然而,最近多日,安家老郑大附近的赵先生,却对金水河岸边的乱象难以忍受。他曾看到有人在眉湖边的蒙古包小院里烧烤,“狼烟四起”;他还看到眉湖西边的建筑里,有人围桌而坐,悠闲地吃着涮锅。这些地方不对外营业,只有熟人才能进入,俨然成了私人会所。这与赵先生印象中的金水河和眉湖简直天壤之别,那个留着他青春美好回忆的地方已经变得乌烟瘴气。

赵先生说,吃涮锅的地方,本来是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建筑的办公用房,现在却被人“占据”后打造成私人会所。

7月15日,映象网现场调查,发现赵先生所说的蒙古包关着门。透过栅栏,可以看到除了一个蒙古包,还有几个简易凉棚,下面摆着桌子。另一处吃涮锅的地方也大门紧闭,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房间里摆有供人聚餐的圆桌。

除此之外,眉湖附近还搭建了不少简易的违章房,影响周边形象。

暗访:熟人刷脸才能进去吃饭

赵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眉湖南边蒙古包所在的小院里,多人在此聚餐,还有人烧烤,远远就可望到烟气。走近的时候,可以看到人声鼎沸,但陌生人根本不让进。

在另一段视频里,眉湖西边的原办公用房里,一群人围着圆桌享用铜锅涮。赵先生凑前询问能否订餐,对方称不对外营业。

15日上午,映象网现场暗访。附近一市民说,最近一段时间,该地方(会所)无人开门,来吃饭的人少了。以前,老板一周开门两三次,但都是熟人预定。若想在此待客,可以留下电话。他可以辗转与老板联系,若老板同意,再电话联系。

“这儿环境好、私密性强,前段时间还听说,有个老板谈好了一单百万生意。”该市民介绍着。

大约10分钟后,该男子打电话说,这段时间有人查,不接纳顾客。

回应:17日前自行搬迁

随后,映象网在现场见到了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的相关人员。负责卫生的朱先生称,眉湖承租方通过河道管理处劳务服务公司,租赁了该区域的经营权,“原来是开饭店的”。

“合同已经到期一年多了,早就让他搬走了,他就是不搬。前几天又给他下通知了,但是他拒签。”朱先生说。

朱先生又叫来了具体负责此事的河道管理处劳动服务公司的刘经理。刘经理出具了一份加盖郑州市城区道管理劳务服务公司及合同专用章的“限期搬离通知”显示:眉湖承租人石某,因你自2018年11月19日合同到期后,拒绝缴纳2019年度租金。2019年2月,经协商解除双方合同。合同解除后,你长期占用我单位场地不搬离,多次通知搬离无效。为保护我单位合法权益,责令你三日内搬离。如不搬离,2020年7月17日以后,我单位将采取强制搬离措施。并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缴你长期拖欠的租金。落款为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劳务服务公司,时间是2020年7月13日。

追问:公共财产是否流失

公共用地、公共设施为何会让私人经营,是不是会造成公共财产流失,他们缴钱了没有,缴给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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