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5围观】微信再发重要提醒!

2020-07-17 06:09:11 作者: 【995围观

高考结束,考生们终于迎来了最轻松的一个暑假,部分学生就打起了假期兼职的小算盘,想着既能增加社会实践经验,又可以攒攒零花钱。

这时,正巧在朋友圈看到了这样的兼职广告:

足不出户,时间自由

动动手指,月入过万

轻松!日结!高收入!

哇,躺在家里玩手机就能赚钱的工作,试问谁不想拥有!然而,真的上网冲个浪,就能被天上掉的馅饼砸中?

骗子在朋友圈发布的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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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兼职:诈骗高发区

很可惜,现实总是不如想象那么美好,朋友圈里这种轻松赚钱的刷单兼职,大部分都是骗子的套路。

根据微信客户端的用户举报数据得知,刷单兼职属于诈骗高发区,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受害者损失金额轻则上百,重则高达数十万。

为什么刷单的骗局已经被多次曝光,却依然有不少人上当受骗呢?

除了 兼职广告上薪酬太诱人、又无需经过投简历面试等程序,看起来方便快捷就能赚大钱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骗子们狡猾的“画皮术”。

骗子们清楚的知道,只靠一套固定的说辞,很快就会被大家识破,所以他们也不停地“升级”变换新的骗术,绞尽脑汁编造花样。

当大家对垫付刷单感到警惕时,骗子们就打着 “无需垫付,一单现结”的噱头,引诱受害人上当,并在后续的支付教程中做手脚骗取钱财;

又或者利用高额佣金,在将受害人引导到恶意网站、赌博平台、“抢单”App等,诱骗受害人充值刷单。

刷单兼职诈骗套路

说到底,骗子都是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只要大家还幻想着有什么“轻松致富”的道路,就会让骗子有机可趁。

2

刷单兼职究竟可不可取?

如果确实是商家发布的刷单兼职呢?作为普通用户能不能参与?

答案是,千万不要!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刷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请广大微信用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轻信虚假兼职广告而参与违法活动。

3

记住这几点,慧眼识骗局

必须提醒大家:“刷单不合法,极易被欺诈” 。

微信会根据用户投诉,对刷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也请大家远离刷单行为,如在兼职过程中遇到具有明显欺诈特征的情况,更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

①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和刷单都是诈骗:不要有“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

②兼职应找正规平台:不要轻信网络上的“轻松又高薪”的兼职。

③网络刷单违法违规:不要因为小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远离网络刷单,营造公平的、公正的、健康的网购环境。

④主动投诉违法行为:如果在微信发现有类似的不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微信客户端、小程序腾讯110 提交相关证据信息进行投诉。

除了兼职刷单

还有一种看起来很轻松的

赚钱方式——租号

也隐含着巨大的风险

4

你以为躺着就能赚钱?

小心成为“背锅侠”!

影视作品中从来不乏易容、伪装技术高超的罪犯,他们轻易变化身份,一通操作之后从容全身而退,让观众拍案叫绝。

但是被冒充的那些人,无一例外地都惹上了大麻烦。

当你主动“泄露”自己的个人隐私和身份信息,也有替不法分子“背锅”的风险。

5

租号租码谋小利

转头惹上大麻烦

池大奎前不久完成了线上期末考,开启大三的暑假。这个夏天,他想利用假期赚点零花钱,但线下的兼职太难找,便加入了一些“线上兼职群”。某天,群里有人发布了一条 “出租微信号”的广告, “一天可以支付100-180元不等的租金,租期越长费用越高”。池大奎心想,闲着也是闲着,赚点小钱何乐不为?于是便添加了对方。

“出租微信号”的广告

接着,在了解池大奎网络帐号的好友数,是否绑定银行卡等信息后,对方与他商议用“每天120元”的价格来租用一个月,每周结算一次。当池大奎好奇对方为什么要“租号”时,对方说自己只是在帮孩子拉票,并附上了投票比赛的截图。

甚至,对方还十分“诚恳”地提醒池大奎,让他记得把自己微信里的“零钱”都转出去。这让他彻底打消了疑虑,毫无保留的将微信帐号、微信密码、支付密码等信息告诉了对方。

受害人和骗子的聊天记录

谁料, 几天后池大奎没等来“佣金”,却等来了多个好友的“要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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