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一顿饭,他向骗子转账32次

2020-07-17 12:18:58 作者: 吃了一顿饭,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王馨颖王鸿记者王晓宇)只是经介绍和工地上的经理吃了一顿饭,被害人杨某便放心将手里的12万元分32次转给了所谓的“介绍人”,殊不知自己正一步步走进了对方设好的陷阱里。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2016年11月,杨某通过他人认识张某,“我正计划着想做连岛的监控和配电房工程,能不能请你帮帮忙?”在得知连岛海底世界、冰雪世界的项目是张某父亲的朋友耿某负责后,杨某向张某提出了请求。这一请求很快得到了张某的回应,没几天杨某就在张某的介绍下和项目工地经理耿某吃了一顿饭,这顿饭也彻底给杨某吃下了定心丸,坚信张某能给其介绍工程,于是根据张某的要求给其转账用于“疏通关系”。

而实际上连岛工地上的监控、配电房工程经过正常的招投标流程已经有他人中标建设。此时的张某便开始骗杨某说下个工程找活给他干,还说可以帮他销售钢材,并以请客、吃饭、唱歌及花钱疏通关系等各种理由要求杨某给他转账,就这样杨某一步步走进张某设计好的“陷阱”,先后分32次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及现金等方式被张某骗取12万余元,期间还通过其朋友索某给张某微信转账8次共计6750元。

钱花了,说好的“工程”却迟迟没有音讯,此时杨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12月,张某被抓获,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后在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可以帮助被害人杨某承接工程项目以及可以帮助被害人销售钢材等事实,分别以请客、吃饭、唱歌及花钱疏通关系等各种理由,诈骗被害人钱财共计12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和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法官介绍,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找熟人、托关系”办事而从中骗取钱款的诈骗案件屡有发生。法官在此提醒,对于身边出现的拥有资源的“热心人”,不要盲目轻信对方的自我包装,需要仔细核实他们的身份信息。双方交往涉及到钱财物品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如果一方多次以各种理由提出钱财需求,则要更加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切勿盲目相信,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