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7月17日从海淀区房管局获悉,已于15日公布《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最大变化,是拟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2人及以下家庭最高补贴标准为3500元/月,3人及以上户最高补贴标准为3800元/月。申请家庭若存在瞒报情况,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门槛统一为4200元
对于自行在市场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本市一直采取市场租房补贴的方式来解决住房困难,申请门槛是许多家庭最关心的事。
征求意见稿拟提出,已通过市级备案、尚未配租配售的海淀区保障家庭,自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同时满足4项条件,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海淀区市场租房补贴:申请人具有海淀区城镇户籍,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且取得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在本市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相比此前海淀区对市场化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最大的变化在于家庭人均月收入门槛,从过去按照1人家庭、2人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区分变为统一不高于4200元。此前,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门槛为不高于2400元。3人以上家庭最高补贴3800元/月
申请门槛变了,市场租房的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征求意见稿提出,结合海淀区保障家庭实际情况,根据保障家庭人口结构、收入水平分档确定,且在市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定补贴金额,拟将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分为6档,2人及以下家庭最高补贴标准为3500元/月,最低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3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补贴标准为3800元/月,最低补贴标准为1400元/月。
同时,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和患重大疾病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若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低于第一档的,可以向街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按照规定,取得市场租房补贴备案资格的申请家庭,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所承租房屋须具备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件或者房屋合法来源等材料,并依照规定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缴纳房屋租赁税。
出现瞒报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
提高补贴标准的同时,监管也不能放松。征求意见稿最后提出,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的资格审核和动态监督管理,重点对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和实际租住情况等进行核实,强化家庭收入与租房情况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查。采取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对实际租赁房屋情况进行检查,防范骗租骗补等行为发生,严惩房屋出租人或机构与申请家庭通过伪造合同、编造虚假租赁、转租转借牟利、未如实申报租赁合同变动情况等骗补行为。经核实申请家庭存在瞒报人口、户籍、婚姻、住房、收入、资产、工作和租房等情况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