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中年男是否应负刑事责任,或对其实施强制医疗,有待于司法鉴定结果。李伟伟为见义勇为行为《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利他的正当防卫情况下,如果符合法定条件,该正当防卫行为即可以评价为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行为一定是正当防卫行为,而正当防卫行为不一定是见义勇为行为,如利已时的防卫行为。
本案中,李伟伟为了使得公交司机的人身免受不法侵害,而站出来制止不法侵害,并致使自己受伤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应评价为见义勇为行为。
结语:本案中,如果中年男对行驶中公交司机实施殴打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对停靠在公交站内的司机实施殴打行为,则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类犯罪。精神病人在脱离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受到刺激后,极易引发恶性暴力事件,我国刑法规定了强制医疗制度,刑法诉讼法从程序方面规定了强制医疗的适用,且我国各省普遍设立了强制医疗所,针对该类病人进行有效的治疗、康复与监管。对于李伟伟见义勇为的壮举应在全社会大力宣扬,以唤起这代人的家庭及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