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凌晨1时左右,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驾船在西渡镇咸水村蒸水河县城一级水源保护区捕鱼,该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把正在用丝网捕捞的犯罪嫌疑人控制,并扣押了渔船、丝网、捞斗等作案工具。
经讯问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生、杨某方、杨某良违反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禁渔规定,于2020年7月16日凌晨在衡阳县蒸水河西渡段县城一级水源保护区、自来水公司取水点放丝网捕鱼,严重破坏了水域鱼类资源、生态环境,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森林公安局已依法对他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衡阳县森林公安局再次提醒社会大众,水源保护区是县城人民生活用水的取水点,关系全城人民饮水安全,不容许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污染水源,请大家自觉遵守重点水域常年全面禁捕规定,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共同维护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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