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16时许,巡逻民警杨文带领队员在城区开展巡逻工作时,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弥勒西山路某超市抓到一名偷猪肉的小偷,你组前去处警”。
接警后,民警杨文带领队员立即赶到指令地点,找到超市工作人员。经了解,一名年龄67岁的男老人未付款就把一块价值25.1元的猪肉偷偷的带出去,被工作人员及时发现,老人向民警承认了自己偷猪肉的这一事实。随后,民警告知老人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因老人年纪大、认错态度好、所偷物品价值数额小,加上超市负责人只要求老人签了一份保证书并罚款50元,之后便不再追究老人的偷窃行为,民警对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老人也向民警保证自己一定摒弃这一陋习。
警方提示:盗窃超市物品也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