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26日讯 (记者 江学俊 通讯员 冯长冰 何金金) 8月22日下午18时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治超组在辖区省道黄海线路段开展货车重点违法专项整治。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鲁Q272**的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该货车前头突兀的两个加装灯具引起民警注意。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齐某自己感觉原车灯不够亮,便在车前头加装了两个灯光设备。
民警对驾驶员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其对加装的灯具予以拆除。齐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相关技术数据,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沂源交警提醒,非法加装灯具严重影响对向车辆及行人的视线,容易发生事故,且非法加装灯具会破坏原车线路,增加夏天自燃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