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伤猥亵男男生被解除刑拘,希望是基于事实的决定,而不是舆论

2020-08-27 06:11:01 作者: 踹伤猥亵男男

(微博应该有很多医生,关于以上结论是否客观,可以讨论一下。)

当然,至于是不是真的如此,没有视频,不好下结论。

但如果是这种可能性,真的是合理范围的扭送手段吗?

再来讨论第二种可能性。

那就是在普通位置踢一脚(比如小腿),然后雷某摔倒,撞到右边,两个地方砸出骨折。

这种应该是冲力加跑步惯性的作用下的伤害,有过运动经验的人应该更能够理解这其中的伤害会有多大。

如果是这种可能性,我们就要讨论一个问题:有没有必要用这种方式来阻止雷某逃跑?

这里又可以在逻辑上分两个层面讨论:

1.胡某能否预见踹一个人可能导致他人严重伤亡的后果?

2.在当时的情况下胡某能否采用其他方法阻止雷某逃跑?

第一点我觉得胡某应当预见雷某会受伤,只是不一定会预见到粉碎性骨折这种较重的伤。

第二点,很多人都说了,胡某有手伤,所以不能用手抓雷某。

这个观点可能没错,但是,胡某是不是两只手都受伤?

当时摆在胡某面前的,有几个选择:

1.用手拉雷某,这种难度最小,对雷某危险性也最小。但是这种手法随后也会引起不可避免的缠斗。

2.踹或者绊,故意让雷某受点伤,可以说是方便抓捕,也可以说……

3.持续追赶或者不追,等警察来。

当然还有其他可能性,就不一一列举了。

选择第1和3都不会导致现在这个情况。但考虑到胡某手伤和作为男友的身份,不做强求也能理解。

但选择了第2,造成轻伤一级的后果,说是合理范围,有可能。说是超限,也有可能。

其次,如果是超限,主观应该是故意!而不是过失!

如果类比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主观也是故意啊!!

在踹出那一脚时,胡某难道不是明知可能会造成他人损害的主观吗?

只是说对于猥亵男受伤的程度,他可能只是想弄个轻微伤,结果不小心弄出了2个轻伤一级罢了!

这种如果定罪,是定故意伤害,而不是过失!只是只要对故意伤害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负责而已。

最后闲话一下道德与法律的问题。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句话没有错。

但是道德毕竟与法律不能划等号或者属于(∈)的数学符号。

法律需要考虑道德,但是用道德来衡量法律,不仅不客观,甚至危险。

何出此言?

法律保护的,是秩序,是人的权利。

无论这个人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都需要法律的平等保护。

而如果唯道德论,谁来保护那些不道德的人的基本权利?

剥夺不道德的人的法律权利,很爽吗?

而且,大部分人认为的道德并不一定是真正的道德,或许只是披着道德外衣的情绪。

或许再披露某个细节,这个道德又转换标准了,那时候该怎么办?毕竟,目前大部分人正义感的来源,是不完整的事实。

末了,我觉得当地检察机关或许可以考虑提前介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