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区疑现投毒杀狗事件,小区发紧急公告通知业主:拉紧狗绳

2020-08-27 08:50:46 作者: 深圳一小区疑

8月25日,在广东深圳一小区内出现了投毒杀狗的恶劣事件。据宠物店老板称,他们在店铺周围发现过有毒的火腿肠。目前案件已经报警3天,还在调查中。在投毒事件发生后,该小区贴出紧急公告通告全体住户注意,“请拉紧狗绳或带上嘴套”。

这样的恶劣事件,很多网友的反应却让人费解,他们在评论区纷纷叫好、支持、点赞。

其实这样的舆论风向也不是没有端倪。随着养狗人的日益增多,素质参差不齐,养狗人和不养狗人的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一系列遛狗不牵绳、不制止狗扑人吠叫等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大大加剧了公众对狗和养狗人的偏见,他们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这次的案件虽然一定是投毒的有错在先,可也不能忽视养狗和不养狗两个群体之间的深深的积怨。

当矛盾激化、积怨难解之时,给宠物投毒,就成为了一些内心偏激、却又不想发生正面冲突的人的选择。可是不去直面问题,却是选择“解决”最无辜的狗狗,气愤养狗人的不文明行为,却要投毒让狗的生命来承担,不得不说这些人的做法实在是太过分了。

而他们之所以这样肆无忌惮,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有很多人认为人惹不起,但“毒狗无罪”。可是毒狗真的无罪吗?

其实不然,如果狗是有主人的,那么它在民法上就是属于主人的财产权益,当其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伤害狗的人就必然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甚至还有可能涉嫌触犯刑法。

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一点,而把养狗人的过错迁怒到狗身上,毒杀宠物狗。如果他们稍微读一点法律和相关规定,就能知道很多看不惯的养狗行为,比如遛狗不栓绳,本来就算违法行为,可以光明正大的用法律、请警察来对付他们,不需要用违法行为去对抗另一种违法行为,这既不聪明又得不偿失。

对于养狗人来说,虽然养狗是他们的自由,但不爱狗也是一种自由,无权要求其他人接受、容忍自己的宠物。照顾好自己的狗,遵守养狗的规定和法律,对别人好,对自己好,也是对宠物好。

多说无益,最重要的还是相关部门要负起自己的责任,应该详细规定养狗人的义务,严格执行宠物法规。比如,对待公共场所无绳无主的狗,一律视为无主狗处理捕捉;让外出遛狗牵绳、带嘴套落到实处;公共场所的狗屎狗尿,找到宠物负责人让他们保证清除干净,不纵容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对于城市中大量的流浪狗,相关部门和爱狗团体也应该多多关注。它们身上没有注射狂犬疫苗,再加上流浪狗繁殖很快,会对附近居民的安全和生活造成威胁和困扰。如何合理安置、处理他们,不得不妥善考虑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