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电动摩托车马上就要挂牌上路了 可为什么买不到交强险

2020-08-30 00:02:29 作者: 淄博:电动摩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9日讯 马上就要到9月1号了,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所有的电动车辆都必须要挂牌上路了,在最后的几天里,各地为了保障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都在加班加点。淄博的赵女士也想给自己的电动摩托挂牌,但是却碰到了“拦路虎”。

为啥买不到交强险?

“去年11月份的时候我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电动车厂家跟我说的是属于轻便摩托车是需要挂牌子的。”淄博的赵女士说,她在去年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在随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可以看到,这辆车属于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并且拥有对应的车辆识别代码,那么按照相关要求,这辆车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悬挂机动车号牌。

赵女士说,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9月1号开始所有的电动车一律需要挂牌上路,目前当地各部门都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国务院早在2006年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管理部门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同时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淄博赵女士说:“我这边在准备考摩托车驾照,正在在考试过程中,我老公他有摩托车驾照,如果我的电动车挂上牌子了,他是可以正常骑行的,但是现在问题卡在这了,交强险买不了,我的电动车也上不了路。”

调查:电动摩托车交强险 真的难买吗?

赵女士说,为了符合法律规定,她一直在积极准备相应的合法手续,但是到了买交强险的时候她却发现,很多保险公司并不出售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交强险。

“我打了平安保险、天安财险、还有中国人保,都说没有这个业务,有其他保险公司也推荐你来阳光财险就可以买,但是现在阳光财险也不卖交强险。”赵女士说。

那么事情真的像她说的那样吗?带着疑问记者陪同她来到了阳光保险集团阳光财产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了解情况。

在了解到赵女士需要购买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的交强险后,工作人员以限额为由要求她过段时间再来。

警务人员现场协调 要求不得设置承保障碍

现场不少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主都表示,在当地想买交强险可是难上加难,交强险买不上就无法办理机动车登记,这眼看着马上就到9月1号了,大家都着急了,就有车主联系了交警和派出所民警来到了现场。

现场交警和派出所民警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并出示相应文件要求公司不得在交强险出售中设置障碍,随后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跟上级公司协商。

随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警务人员单独进行了沟通,在等待的过程中,记者也向工作人员了解了相关情况。

阳光保险集团阳光财产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说:“交强险每个保险公司都可以办,之前也是都能办的,只是他们不想办了,都推阳光来了,阳光这边就有点承受不住。”

电摩交强险成“烫手山芋” “接盘”压力不小?

沟通中工作人员表示,淄博当地的确出现了多家保险公司拒售电动摩托车交强险的情况,导致很多车主都来到他们这里购买,而就在他们也压力很大的时候,阳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被监管部门限制了交易额。

阳光保险集团阳光财产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说:“有一个考核周期,假如这个时间段公司保费过高或者增速太快,银保监会直接监管。”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公司限制购买电动摩托车交强险的原因是被监管部门限制了销售额度,但从另外的方面说,他们在电动摩托车交强险的销售方面也确实遇到了难题。

阳光保险集团阳光财产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都推阳光来了,阳光很难受,今天不止你们来,来了很多了,因为之前阳光也出(电动摩托车)单,但是出多了赔付率也会,一高了我们也不好受。”

现场警务人员协调 事情有进展

对于限制购买电动摩托车交强险的原因,阳光保险工作人员归结为被监管部门限制了销售额度,但是国家相关规定也明确了,投保人在投保交强险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这事是不是有点矛盾了呢?又该如何解决呢?

经过协商,警务人员离开后阳光保险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给现场的电动摩托车主先行登记,到第二天再付款购买交强险。

阳光保险集团阳光财产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说:“今天也是出不了,我们也是把材料留下,刚才是可以试试,但是假如我们松开口,还是像之前那种情况。”

那么事情真的像工作人员说的那样,在淄博当地,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的交强险就很难买吗?

调查:保险协会发文件 各公司能执行吗?

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淄博当地电动摩托车交强险难买的情况,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在8月26号就下发了文件,在淄博市交警支队张店大队车管所咨询柜台的桌面上,记者也见到了这份文件。

文件资料显示,摩托车的定义为以燃料或者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不得在系统管控、核保政策、考核指标等方面设置障碍限制承保电动摩托车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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