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恁大岁数还干这事儿,我真是后悔呀!给俺家孩子丢人呐!”在询问室,面对民警,犯罪嫌疑人刘某泪流满面,连声说着自我责备的话。然而,悔之晚矣!
事情还得从7天前说起,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家人到某饭店吃晚饭,饭后刘某起身看到相邻的餐椅上放着一个女士皮包,旁边坐着三个未成年的小孩子,趁人不备刘某鬼使神差般的顺手就把皮包拎上走了。回到家里,刘某悄悄翻查了皮包,看到里面有一对黄金耳饰、一些票据还有一沓现金。刘某便将皮包里面3000余元现金拿出来并藏了起来,皮包则随手放在桌上。家人发现这个陌生皮包时就询问刘某哪里来的。刘某谎称在路口捡的,家人还提醒刘某不要随便捡东西,及时把皮包放回原处或交给派出所。如果这时候,刘某承认错误也许还不晚,然而刘某选择继续一错再错,缄默不语。
话说饭店这边,到收银台结完账的失主返回餐桌很快发现皮包被偷,调取饭店监控一看,刘某顺手牵羊偷包的行为清晰可见,失主立刻报警。内乡县湍东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最终确定了窃贼身份,就是年近七旬的刘某。民警从人性化执法考虑,没有直接对刘某实施抓捕,而是通过相关人联系到刘某的家人,晓以利害。最终,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皮包及包内现金物品悉数退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外出就餐或游玩,请务必看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包不离身、财不离手,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