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拉线偷电,一年半偷了一万多元,“电耗子”被罚!

2020-09-04 22:45:03 作者: 私自拉线偷电

夏季是用电的高峰时期,相信不少人家里的电费比平时会高一些,也正因如此,有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窃电省电费。日前,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公司联合上海市电力监察办公室开展联合行动,打击窃电行为。

经过前期排摸和数据分析,嘉定供电公司和市电力监察办公室锁定了江桥镇金园一路上的一家杂货店,突击上门检查。“因为这个电表是三相电表,三相电流都不能准确计量,根据实测估算,计量值大概比实际用电量少了一半左右。”嘉定供电公司采集(运维)资产班班长崔德义说。

虽然商户的行为十分狡猾,但仍然逃不过新型反窃电抄表掌机的“火眼金睛”。通过数据分析得知,该电表动手脚的时间在2018年3月27日晚上11点05分到24分之间,偷电时间长达1年半,累计窃电金额超万元。

证据确凿,检查人员立即开具了通知书,要求店主7天内补缴完所有费用以及违约使用电费。“一方面她要把窃得的电费补齐,另一方面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和《电力法》,还要缴纳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崔德义说。

随后,检查人员又来到临夏路上的一家饭店,由于店家对房屋布局有改动,电表位置被移至了狭小的储藏室内。检查人员蜷缩着身体,才能勉强挤进去。打开电表,检查人员立即发现了猫腻。崔德义表示,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03条相关规定,窃电时长难以查实清楚的,可以按照至少180天来计算窃电时长和相关违约使用电费金额。

而饭店负责人却表示自己毫不知情,租房时电表就已被改造,他觉得理应由房东承担。对此,崔德义表示,按照《上海市供用电条例》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相关释义,如果事情调查过程中存在房东和租客之间互相推诿的话,最终供电公司会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为精准打击非法用电,目前供电公司普遍采用“台区线损智能管理系统”进行前期筛选,到现场后再使用反窃电抄表掌机分析,做到一抓一个准,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打击了违法用电行为。

作者:嘉融媒记者印沁沁 、金晓辉,编辑:唐敏、武利荣、卓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