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速五支队七大队紧紧围绕“减量控大”预防重点,2020年9月3日,七大队民警在五台南收费站查处夜间疲劳驾驶及酒驾等违法行为。
晚上22时30分许,张某驾驶晋A****W号车驶入民警视线,民警将其拦下,当张某打开车窗时,民警闻到车内有很浓烈的酒精味,张某谎称副驾驶刚喝了酒,自己没喝,当民警让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张某知道自己事情败露,才老实交待自己也喝了一杯啤酒,随即,民警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决定,令人惋惜的是,驾驶人张某除受到罚款处罚外,原持有的A2驾驶证也将受到降级处理。面对处罚结果,张某表示十分后悔,和朋友聚餐吃饭,饮了少许啤酒,没想到达到酒驾标准,以后都会记住这次教训,只要开车就不喝酒。
高速交警提示:酒驾驶会出现视线模糊、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精力不集中、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等现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请广大驾驶人务必遵纪守法,切勿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