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婴儿“死而复生”背后的超早产儿救治难题

2020-09-07 21:52:40 作者: 商丘婴儿“死

“超早产儿通常会有一点生命迹象,

但是如果不去抢救、不进NICU,

基本上无法存活。

那时候手里抱着一个在动的孩子,

但是又不抢救他,是很为难的”

本刊记者/彭丹妮 拍摄

本刊记者/彭丹妮

31岁的孕妇丁某某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转院来到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入住在位于六楼的产科二病区。她当时的身体状况,用医学专业的说法是,“停经6月余,出血5天,阴道排液1天余”。

当日,医院检查和讨论的结论是,孕妇存在绒毛膜羊膜炎感染、胎盘植入等症状,如继续待产,有可能出现感染性休克、败血症、脓毒血症等危险情况。于是,丁某某与丈夫只得放弃保胎,“保大不保小”——在怀孕25周+5天时,接受剖宫取胎术以中止怀孕。

一年后,她的丈夫张峰向媒体复述了很多遍当天发生的经过:与医院一直说的剖出来的胎儿是“死胎”不一样,当他提着袋子准备去埋掉这个婴儿时,感觉孩子在动,并发出哭声,于是迅速将其送去抢救,婴儿因为剖出后没有及时救治,已经成为重度脑瘫。

后来,这个故事被简化为早产儿“死而复生”,引发舆论关注。然而,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

被宣布“死亡”的孩子哭了

当日检查后,医生告诉张峰,其妻出现感染,不能继续保胎了。但是当天下午,他先后于16点和18:17两次放弃医生的建议。在知情同意书上,张峰两处的签字都是“要求保胎”。

于是,医生给了他一个体温计,说如果孕妇不发烧,有继续保胎的可能,但如果发烧,则必须停止保胎。他一量,妻子的体温超过37度,他们才决定放弃。

按照张峰的回忆,当时是傍晚6点多,一名主任正值下班之际,特意过来叮嘱说,孩子不能保了,否则大人有生命危险。在这位主任离开后,孕妇和家属就进入了术前知情同意的告知阶段,在许多文件上签了字。

在一份手写的“保证书”中,按照医生给的草稿模板,上面写着:......继续待产(有)感染风险,建议尽早剖宫取胎术,我们已充分了解术中及(术)后风险,愿意承担包括患者死亡在内的一切相关风险。

这份保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当晚21:28分。

所谓剖宫取胎术,与剖宫产术(俗称“剖腹产”)的手术方法一样,其区别在于是否达到28周的孕期,若未达到,则为前者。

在前述张峰写下“风险了解,要求保胎”的那份文件的底部,其妻丁某某则写下“了解病情,同意引产,考虑后决定引产方式”,但落款时间不详。

张峰说,晚上10点多,妻子进入手术室。根据医院的说明,9月17日凌晨00:05~01:00,经手术,孕妇引娩一男胎,体重750克,无自主呼吸,仅有微弱心跳。12点多,张峰回忆说,一位医生从手术室出来,叫他过去,告知他剖出来一个男婴,已经死亡,并说他妻子有胎盘病,以后不能再怀孕了,否则会有大出血的危险。

大概10多分钟后,手术室的门再次打开,医生让张峰在外面等着,说等一下孕妇跟已死亡的胎儿一块儿出来。孕妇推出来以后,胎儿也放在袋子里递给了他,他将其放在自己准备好的一个袋子里,陪妻子回到6楼的病房,并且随手把装有胎儿的袋子放在6楼一个垃圾桶旁边。

据张峰回忆,大约深夜两点以后,他提着袋子准备去将婴儿埋掉,走到医院北门靠近银行门口时,感觉袋子里的婴儿在动,并发出微弱的哭声,他立刻抹了抹眼泪,冲到二三十米远的急诊室,对医生说,“医院说剖出来的孩子死亡了,现在孩子哭了!”一个医生叫他过去,用听诊器放在孩子身上,说有心跳,赶快抢救。

婴儿送到5楼NICU(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抢救的时候,他下楼去交钱,同时做了两件事:给父亲打电话说孩子活了,然后报了警。之后,一场医疗纠纷便开始了。

三天后的9月20日,张峰写了一个文件——《关于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错误诊断导致我儿子生命垂危的情况反映》。他认为,由于医生的错误诊断,导致他的儿子生命垂危。其后,他一直到市政府及省市两级卫健委上访。

直到今年8月底,因为河南电视台的报道,这场听起来“离奇”的医疗纠纷才被广为关注。

9月1日,商丘市卫健委称,将组成调查组对相关事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引导医患双方接受调解、通过司法鉴定等法定途径妥善解决该医疗纠纷。

“不完美的”操作

这场纠纷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对于手术可能引产下一个活的胎儿,后续该如何处置、患者是否充分知情。对此,双方各执一词。

按照张峰的说法,在手写“保证书”时,他问了两遍关于胎儿的情况,想知道是否还有一线希望,医生只是催他不要耽误时间,“剪断脐带就死亡,你不用再想了,要是再不赶快写,大人就有生命危险。”

既然如此,张峰说,他要求孩子剖出来之后给他。于是他签了一份《死胎胎盘处理方案》,在其中“死胎由产妇及家属决定处理方式”这一条下,张峰选择方式一:产妇及家属自行处理,并在后面手写补充“死胎自行抱走”。他一直强调,之所以手术前就签了这个,是因为医院已经得出“胎儿死亡”的结论。

不过,一位妇产科医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于不可避免的流产,都会事先签好字,协商死胎如何处理。也就是说,这只是一种常规流程。如果要求抢救,也要事先签字,新生儿科医生会先到场,等着孩子娩出来实施抢救。

张峰说,在手术完成后、孕妇推出来之前,医生曾出来跟他说,剖出一个男婴,已经死亡。但在他展示的一份手术记录文件上,手术医生写道:“……以足牵引娩一男婴,无自主呼吸,仅有微弱心跳,断脐后交台下……”落款时间为手术结束后的凌晨1点多。张峰说,这份文件是妻子手术之后12天去打印病历时拿到的,但最近他才注意到。对于孩子有“微弱心跳”这一关键信息,最近院方回应媒体时他才知道。

“医院的问题是,认为流产下来的孩子没有存活,可能当时生命迹象不明显,医生就当死胎处理了。”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原副主任医师、中国妇产科网创始人龚晓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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