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陈倩 记者 陈勇)9月6日下午1点,南京红山派出所接到市民吴先生报警,称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地下车库,被旁边一辆无牌照的摩托车剐蹭,维修费需2000余元,却找不到对方车主。
接报后,民警陈湘宁赶到现场,得知受损摩托车是吴先生不久前花了5万元购买的,他9月1日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后放了两天,9月3号用车时发现旁边有一辆摩托车砸倒在自己的车身上,不仅蹭掉了漆,车身部分构件还变形了。吴先生找到物业却被告知需要民警前来才能调阅监控查找。吴先生无奈在摩托车上留了纸条希望对方车主能主动联系自己,然而9月6日却发现“肇事”摩托车已被人骑走,吴先生愤而报警。
通过排查,民警联系上对方车主胡先生,胡先生表示他并未看到留言纸条,而且他的摩托车重达几百斤,停放很稳,如无外力绝不可能倒下。为了查明真相,民警调阅停车场事发时间段的监控,发现9月2日晚上,有一辆小轿车倒车入库时碰倒了胡先生的车,最终导致吴先生的车也跟着遭了秧。
很快,民警找到了私家车车主并说明缘由,对方承认错误并愿意赔偿。吴先生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