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二次饮酒被查获,罚款3000元,拘留10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20-09-16 22:49:33 作者: 一男子二次饮

酒驾?无证? 安排!!

2020年9月10日下午15时左右,交警岗勤中队巡逻至环城南路北港润泽府附近路段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民警依法例行上前检查,见驾驶员面色红润,神情紧张,说话吞吞吐吐,根据多年执勤经验断定,驾驶员是饮酒后的表现。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张某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驾驶员张某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交警岗勤中队在辖区内208线与303线交叉口处设卡时,查获一辆全蓬式三轮电动车,当执勤民警让其驾驶员出示驾驶证的时候,驾驶员一脸迷茫,惊讶的问道:这车也要证?随后很坦然的说没考取过驾驶证,也不知道此类电动车已经达到了机动车标准,上路行驶时要持证。经查询:驾驶员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驾驶员王某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 处罚。

02

未戴头盔无证酒驾报废车上路 这是酒后练胆吗

9月8日下午1时,幸福中队民辅警对过往车辆进行路查路检时,一辆摩托车从远处驶来,由于驾驶员没戴头盔,执勤民警立即对其拦截检查。经查,驾驶员武某从未取得过摩托车驾驶证,就在民警与其对话时还发现,武某一嘴的酒气,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武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毫克,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武某交代,当天中午,他在自己家喝了一杯酒,吃过午饭后就驾驶摩托车上路了,不料驶出村路口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武某被处以扣留机动车,并处40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交警处罚讲方法 并非故意不处罚

遮挡号牌屡见不鲜,驾驶员为躲避监控抓拍的方式也是千奇百怪,但这位司机被交警检查时却一脸无辜与茫然。

9月10日下午,幸福中队日常巡逻至永丰村南,迎面驶来一辆蓝色大型仓栏式货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中队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驾驶员配合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相关证件,当执勤民警询问为什么没有悬挂号牌时,驾驶员很惊讶,表示自己是挂了牌照的,立刻来到车前查看,原来是因为车辆颠簸将固定牌照的铁丝弄断了,驾驶员连忙解释不是故意所为。

最终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他出车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驾驶员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即将牌照重新固定好。考虑该驾驶员并非故意遮挡号牌,出于人性执法,民警对其提出了批评教育,不做处罚。驾驶员表示感谢并虚心接受民警教育。

开鲁交警大队安全提示:广大司机朋友出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系数,保证行车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载,安全自己也安全大家。

二次饮酒

9月14日下午15时左右,交警东风中队在辖区章古台村南1公里处,设卡拦截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并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通过快速排查酒检仪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值为25mg/100ml,属于饮酒状态。民警立即将驾驶员高某某带回交警大队进行处理,经询问调查高某某于2020年6月23日因饮酒被交警查获,此次为二次饮酒,再次被交警大队东风中队查获。最终,交警大队给予驾驶员高某某罚款3000元,拘留10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03

男子酒驾被查还和交警玩起了“捉迷藏”

9月13日下午14点45分左右,交警大队麦新中队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在辖区304线260公里+500米处,欲对一辆三轮电动车进行例查例检。就在执勤民警准备上前检查时,该车辆驾驶员将车停在了路边,自己则藏了起来。执勤民警四处寻找了一番,但仍未发现该驾驶员,只好先将三轮电动车骑回麦新中队,另外留几名人员继续搜寻。大约几分钟后,民警在一处小酒馆后院发现了该车的驾驶人,结束了这场“捉迷藏”。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男子酒精含量为41mg/100Ml,达到涉嫌饮酒驾驶标准,遂将其带回开鲁交警大队做进一步检查,发现该男子并未取得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开鲁交警大队对王某某饮酒驾驶、无证驾驶及的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50元的行政处罚。

04

他拉干中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违法行为

9月12日下午15点34分,交警他拉干中队在304线211公里+800米处路查路检时,拦截一辆蒙GXXXXX小型普通客车。执勤民警对其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值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驾驶员带回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Tips

温馨提示

心系家中老小,远离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