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8岁的老刘和80岁的老欧达成和解协议,老刘保证会一次性还清3500元的欠款,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
可惜,老刘食言了。老欧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老刘外地务工,执行员仅在他的粮补本上扣了一千多元,案件最后以“终本”方式结案,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在发现到可供执行财产后,可以依法恢复执行。
今天上午,强执组长程伟接到老欧儿子电话,反映被执行人老刘回家了。程伟带领法警赶往,将老刘带上了警车。老刘被逼到了死角,无奈联系自己的朋友赶来,还清了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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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之后提到要把借条给他,他怕再被起诉。程伟哭笑不得,并告知了相关法律知识:借条是债权债务凭证,起诉的关键证据,需要当庭提交的。上面承载的法律关系已经被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替代。
为了打消他的疑虑,程伟制作了结案通知书,证明他们双方因本次民间借贷不再有纠纷了。
老刘这才和朋友离开了法院。(作者:王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