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17日),崇明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巡查工作。此次巡查走访了六个点位,包括北沿港口、奚家港、南八滧港、城桥镇兴桥菜场、三沙洪菜场以及城桥镇“壹只菜”饭店。巡查小组由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组成。据悉,这是针对长江禁捕工作的首次联合巡查。
巡查小组首先来到三沙洪菜场,在水产品区,巡查小组重点检查小白虾、凤尾鱼、鳊鱼、洄鱼等淡水鱼的售卖情况。凡是被检查的摊主都需向市场监管局出示水产品的进货单据原始件,确保水产品的来源合法,一旦出现“长江野生”“江鲜”等类似字眼都属于违法来源。
面对巡查小组的检查,竟有摊主企图蒙混过关。起初,在便衣巡查人员的单独走访询问中,一位卖虾的摊主声称自己的虾是野生虾,而十几分钟后,面对穿着制服的督查人员时却矢口否认,称自己的虾是养殖虾,且迟迟未拿出进货的单据。
据了解, “称野生卖养殖”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所以不管货源是否合法,都将受到市场监管局的处理。
执法人员对白米虾、凤尾鱼、鲈鱼等品种重点检查
随后,巡查小组又走访了城桥镇兴桥菜场和“壹只菜”饭店,让菜市场的检测室出具所有摊位的进货单子,让饭店负责人出具水产品进货单。
对此,执法人员提醒各位摊主及时保存进货单,有效进货单上必须要有批发商名字、负责人姓名与联系电话,以防进到不合法的水产品。同时,菜市场负责人也必须做好重点摊位梳理工作,关注好淡水鱼虾的进货情况,教育好摊主不夸大宣传,要明码实价对外销售。
除此之外,巡查小组还走访港口,检查了“三无”船舶的停泊情况,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捕捞的情况。
记者:刘黎明
摄影:吴仲亨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