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综合频道讯 出租房里,被人安装了针孔摄像头!
萧山的两个90后姑娘,就碰到这种事。一怒之下,姑娘把中介平台告上了法院。最近,萧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并进行了宣判。
去年12月,原告小刘和朋友通过中介公司“一租公寓”,在萧山佳境天城合租了一套公寓,租期一年,月租金3750元,押一付六。
不过,就在今年5月12日,小刘的一个朋友来家里借住,结果在电源插座下方,发现了一个摄像头。报警后,民警告诉小刘,摄像头的SD卡里面已经存有3000多个视频。
原告代理律师:所以我们报警了以后,具体也没有查出到底侵权人是谁,我们是以合同的关系来起诉被告,他对这个租赁物有瑕疵担保的责任,他必须保障这个租赁物的安全。
两个姑娘要求中介提前解约,但中介却认为,摄像头不是他们装的,谁下的手,要等警方调查结果出来才能谈解约。而且中介觉得,他们从房东这里收到房屋的时间较短,检查能力有限。
被告代理人:我们拿来这个房子是12月13日拿来的。
原告代理人:我们正式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是12月29日,在这期间有半个月的时间,被告可以对他们托管的房子,进行清理核查以及检查的责任。
小刘表示,其实自己在入住当日就反映过涉案房屋空调插座接触不良,被告虽然派人检修,却没有尽到排查义务。
小刘和室友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平台,要求平台退还剩下的租金、押金等费用,共计1.3万元左右。
原告代理律师:原告请求被告退还案涉房屋的押金3750元,并赔偿原告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退还未居住期间的租金、剩余电费、宽带费用等合计4520元,支付搬家费、律师费,合计5429元。
目前,法院已经对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宣判。
法官表示,由于中介平台没有在合同履行期间尽到房屋检查义务,以及确保房屋安全性,有悖于双方当时合同约定,因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判决小刘和中介公司在2019年12月29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立即解除,中介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押金3750元和电费120.4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