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综合 今年4月14日,苍南县法院挂拍一间位于温州市区五马街的商铺,评估价为375万元,起拍价为280万元。若参与竞拍,需缴纳保证金30万元。
经过155次竞价,竞拍人黄某以最高价899万元拍下,但事后无正当理由悔拍,法院不得不重新拍卖。
6月24日,法院将拍卖保证金提升至50万元,再次将此商铺挂拍。最终竞买人王某出价190次,将标的物竞价至1140万元后,却逾期未缴纳余款。
两次悔拍的情形惊人相似,竞买者均多次出价,且最高竞价远高于评估价又无故悔拍,经办法官于是对此展开调查。一查发现,黄某和王某竟是一对夫妻,而且第二次竞价成功的王某就是该商铺所有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为了让自己的商铺不被拍卖,两人明知没有竞买能力,却仍坚持竞价,两次以最高价竞得又悔拍。
近日,温州苍南县法院对这夫妻2人分别作出罚款10万元、5万元的司法处罚。根据我国法律,10万元的司法处罚是个人罚款的顶格处罚。
经办法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黄某与王某在两次竞拍中缴纳的保证金不会予以退还,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