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从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
邢台一房产项目被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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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邢建(房)罚字〔2020〕第(17)号。据文件显示,中湖珐琅印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擅自预售商品房被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中湖珐琅印”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擅自预售商品房。其中违规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壹万元整,收取购房款壹佰零壹万零肆佰叁拾玖元整,具体有你公司开出的收款票据和询问笔录为凭证。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违规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壹万元的行为处以罚款叁万元整;
3.违规收取购房款壹佰零壹万零肆佰叁拾玖元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万零壹佰元整;
以上2、3项合计共处罚款肆万零壹佰元。
来源: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掌上邢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