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左德刚、陈某、杨某有罪供述之间存在矛盾点,未得到合理排除,部分情节不能相互印证,与其他证据不吻合。比如,在左德刚等三人会面地点、寻找周某的方式、作案地点等方面,左德刚和杨某的供述与陈某供述存在矛盾,部分作案细节也不能相互印证。
法医尸体检验记载,被害人周某颈部有两条花色绳索,一条在右侧颈部打成死结,另一条在左侧颈部打成活结,头部有两处皮下淤血,但在左德刚等三人有罪供述中,除杨某用棍子打、陈某用绳子勒这一情节供述相同外,左德刚否认其用绳子勒周某。陈某供述,左德刚和他两人用绳子勒了周杨;杨某供述,左德刚用手捂周的嘴或掐颈部。左德刚到底是用绳子勒颈部,还是用手捂嘴或脖子,以及另一道绳索是何人所为等事实不清,一审判决认定左德刚用手掐颈部,以及仅有杨某的供述证据不充分。
左德刚等三人供述殴打周某的情节与法医尸检记载的情况不能完全吻合。关于作案工具棍子绳子的来源、棍子的去向,三人供述不吻合,与证人证言亦不吻合,本案没有指向左德刚等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的客观性证据,由于发现尸体案件侦破不及时,公安机关从现场没有提取到指向左德刚等人作案的客观性证据。根据被告人供述,也未发现与本案有关的隐蔽性客观证据。
>>>警方出具说明
下肢肿胀因久坐审讯椅没刑讯逼供
这份终审判决书还显示,对左德刚提出被刑讯逼供非法取证一节。经查,对左德刚入所健康检查表显示,记载的左德刚双下肢软组织肿胀情况,公安机关已出具“说明”,称左德刚下肢肿胀系因体质下降,长时间坐审讯椅形成,没有刑讯逼供,且侦查人员在一审开庭时出庭作证,称公安人员没有对各被告人非法取证,办案程序合法,法院第二次审理开庭时启动了对左德刚等人在侦查阶段供述的合法性调查,无证据证实其受到刑讯逼供,未将左德刚等人的供述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本次审理期间,左德刚未提出新的受到刑讯逼供的证据或线索,亦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故对左德刚此节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2020年5月25日,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原判认定左德刚等三人实施故意杀人的主要依靠言词证据,但左德刚等人的有罪供述之间在关键情节上存在矛盾,关键证人的证言前后不一,存在矛盾疑点,未得到合理排除。检举人刘某的检举内容经查证不属实,石某的证言时证时翻,翻证理由牵强。本案虽然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尸体检验鉴定书提取的物证绳子等客观性证据,但法医尸检记载的情况与各被告人有罪供述时称对周某殴打的细节不吻合,本案缺乏锁定左德刚等三人作案的客观性证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安徽省高院依法判决,撤销阜阳市中院(2015)阜刑初字第00086号刑事判决的第二项,即“被告人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左德刚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
>>>共同生育三个子女
妻子称不相信丈夫会杀人
谈到十多年来苦心支撑的这个家,张女士一言难尽。“他原先经营网吧,但也就几台机子。当时一家大小要生活,他才买了车,跑车赚钱养家。”
夫妻俩今年都是46岁,育有3个子女,“大女儿二女儿都嫁人了,小儿子今年19岁,准备去打工。”如今丈夫再次被关进去,她又成了家里的主心骨。
妻子张女士不相信丈夫会杀人
>>>辩护人意见
或遭仇杀 不排除有其他真凶可能
左德刚的辩护律师徐昕认为,本案无罪理由非常充分,从发现尸体到案件“侦破”长达三年多,公安机关从现场没有提取到指向左德刚等人作案的客观证据,根据被告人供述也未发现与本案有关的隐蔽性客观证据。
本案没有作案动机,案发原因的相关情节也未能查清。左德刚与周某非但没有不共戴天之仇,而且二人相识,曾在一起吃过饭,不可能仅因怀疑周某偷了区区几百元的空调外机就故意杀人。
本案“侦破”源于刘某的检举,但刘某很快自证其伪,检举内容与各被告人归案后的供述严重不一致,部分检举内容与一审判决认定矛盾。
左德刚等三人行凶殴打的情节,与客观证据法医尸检记载矛盾。三人均供述对周某拳打脚踢、杨某用棍子打,而法医尸检显示,周某颈部、头部有皮下淤血,“胸部、腹部及四肢均未见明显外伤”。
徐昕认为,本案有其他真凶的可能。死者周某母亲2019年6月发微博称:因1991年周某之父周某付与石某龙之父产生纠纷并失手将其打死,两家就此结怨。2006年2月石某龙放言:等周某付服刑回来,就把其儿子杀了。2006年7月周某刑满释放,2007年1月儿子周某遇害。
“判决左德刚无罪后,安徽省高院建议公安机关对周某被害案重新立案侦查。但仅仅42天,在左德刚申请国家赔偿前夕,安徽省高院又以发现本案存在错误为由启动再审。左德刚家属无奈解除对原辩护人的委托。
9月17日,左德刚妻子接到电话,法官要求9月20日(周一)拿着新委托手续到安徽省高院,重新委托辩护人只有15天准备时间。
徐昕认为,死刑救命的案件,安徽省高院宣告无罪后,又想再判死刑?以前审了10年,现在就给新律师15天的准备时间?为此,徐昕称倍感压力。
编辑:游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