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高空坠物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2020-09-22 03:31:12 作者: 沂南:高空坠

大风刮走了高空大棚,砸坏了邻居的车,谁该为之负责?近日,沂南县依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一起高空坠物引起的侵权纠纷。

9月7日,一场大雨伴着狂风席卷而来,大风将王某二层楼房上的铁皮大棚刮走,砸向邻居李某的院子,将李某院内护栏撞坏,最终在落在李某院内停放的的五菱宏光轿车上,不仅将车前盖和车尾刮伤,还把车顶砸了个坑,事后,李某找王某索赔,但是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9月15日,李某向依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图:调解现场

调解员崔长文实地走访后了解到,当天风确实很大,很多大棚受损严重,但是王某在二层楼顶搭建大棚,本身属于违法建筑,李某的车停在自家院内,并无过错,因此,此事王某负全部责任毫无疑问,王某也表示,他愿意承担责任,但是赔偿多了他接受不了。调解员了解了王某的态度后,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先调查李某,李某表示,车是儿子结婚用的车,买了不到两年,下个月结婚就用了,结果出了这事,非常晦气,李某要求王某更换车顶,修复护栏。调解员解释道,《民法通则》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化等,车顶受损程度不大,能维修尽量维修,不能维修再考虑更换,虽然说对方负全责,但是邻里之间要求也不能太过分,更换车顶至少八九千元,确实也没有必要。在调解员劝说下,李某态度有所缓和,表示可以不换顶,但是至少赔偿3000元修理费用和折旧费。调解员见李某松了口,于是趁热答打铁和王某商量,王某表示3000元太多,接受不了,顶多1500元。调解员调查之后,认为双方基本可以达成一致,于是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耐心解释到,李某的车修理划伤和坑洞少不了1500,另外毕竟也是新车,王某你在1500的基础上再多出500元,另外王某在事情发生后并没有推脱责任,一直积极配合协商,李某在3000元的基础上再让一步,调解员建议王某赔偿李某2000元车损赔偿,并负责维修院内护栏,双方均表示同意。

最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王某赔偿李某2000元车损赔偿,由李某自行维修;2、王某负责将李某护栏维修好,一周内完成;3、双方以后不得因此事再起争执。至此,一场矛盾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