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3岁幼童被高坠玻璃砸死案宣判:物业公司承担全责

2020-09-24 07:56:49 作者: 湖北十堰3岁

【湖北十堰3岁幼童被高坠玻璃砸死案宣判:物业公司承担全责】2018年4月21日上午,湖北十堰火车站广场正对面的一栋高楼,15楼的玻璃掉下一块,砸烂14楼的玻璃后坠落至一楼,砸中了从楼下路过的母子俩,最终导致母亲受伤、3岁的幼童不治身亡。日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事发楼栋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向朱女士夫妻俩赔偿其3岁儿子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84151.39元,向伤者朱女士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32479.85元。(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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