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搭乘火车遗失价值2万余元的贵重物品,却在21天后才报警求助,东西还能找回来吗?近日,乘客伍先生就在韶关铁警的帮助下找回了丢失的物品。
9月4日,伍先生在亲戚的陪同下来到韶关东站派出所报警称,8月14日,自己从韶关东站乘火车到长沙站下车,却将背包遗忘了,内有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数码单反相机、公章、银联卡、硬盘、身份证件及护照等重要物品,价值2万余元。但由于身体原因,伍先生在21天后才到韶关东车站派出所向警方求助。
接报后,韶关东站派出所民警急民之所急,立刻查询列车信息,并联系上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找到了当日值乘警长,请求帮助查找。经过调查了解到,因失物中没有失主的联系方式,当值车班故将失物存放在失物招领处。之后,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将找到的失物通过快递方式寄回韶关东站派出所。
近日,伍先生来到韶关东站派出所将全部失物领回,还向民警送上一面印有“忠诚为民 尽职尽责”的锦旗,向民警表示感谢。
警方提示:乘客进站上车和下车要提前清点好自己的财物,不慎丢失要及时拨打铁路客运服务电话或拨打110报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全媒体记者 任志耀 通讯员 李文源 张劲超 文/图
编辑 叶玉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