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男子酒后撒酒疯、咬警察】2020年9月12日凌晨1时30分许,朱某酒后走在路上随意将他人的盆栽损毁,并来到其姐夫家,与其姐夫发生肢体冲突,后有人报警。浙江省文成县公安局大峃派出所民警林某、黄某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该警情,民警对其多次劝阻无果。 民警对其传唤时,朱某极力反抗并将民警黄某的左手手臂咬伤。经鉴定,黄某遭咬伤致其左前臂皮肤破损,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朱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朱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于9月18日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某在庭审过程中,亦表示认罪认罚。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朱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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