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郑棣涵:我们会不断地摸索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并且通过他所取钱的这些银行卡,做大量的分析。因为他取现的银行卡数量非常多,其中就有包括他陈某和董某自己的银行卡,通过我们做大量的工作,把这两个犯罪嫌疑人最终从银行卡中筛出来了,确定他们的身份。
只负责取钱转账 二人处于诈骗链条最底层
警方经过审讯判断,董某和陈某属于整个诈骗犯罪链条的最底层环节,只负责取钱转账,如何能够顺藤摸瓜挖出这个位于境外的地下钱庄并找出真正的幕后主谋呢?
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郑棣涵:我们通过对被害人黄某被骗的三万元赃款资金流的查询,发现他们地下钱庄每天会将大量的现金汇到一个金池中,每天资金流可能都过百万。金池就是犯罪嫌疑人他们用来洗钱,把大量的资金汇入到一个银行卡,或者是多张银行卡,最终再由这一张银行卡或者是多张银行卡,继续往下散钱,直到最后取现。
为逃避打击 每个层级采取单线联系方式
取现人员的落网只是深挖犯罪链的开始,为了逃避打击,该诈骗团伙不仅躲避在境外,他们每个层级和环节之间,也都采取单线的方式进行联系,互不见面。这样即使警方抓获其中一个层级的犯罪嫌疑人,也很难继续向上层深挖。就在警方暂无头绪的时候,一个重要信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郑棣涵:通过对董某的手机,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发现了他和他父亲之间的这么个沟通的对话,从中我们找到了破绽。关键性的,比如说他父亲会告诉他一些如何逃避打击,比如说你在夜间取款,或者平时取款注意点这类的话。
依托“地下钱庄”指使儿子进行洗钱活动
一开始,董某拒不交代,一会说这是自己做微商的“上级”,一会又说不认识这名“上级”。可是,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无法自圆其说的董某最终供述,这名位于境外的“上级”正是自己的父亲董某某。
警方调查发现,董某某,曾因运输毒品罪被广东江门警方打击处理过,董某、陈某帮助诈骗团伙取款的行为正是受董某某指使。
犯罪嫌疑人 董某某:刚开始的时候,头两个月到那块还挺好,过完年以后我们就搬新家了,又搬一个别墅,三层楼的别墅,那里面大概住了能有七八个人,一个人一个屋,待了不长时间,也不让出去了。他们是整个一个公司,公司下面分好几个小组,我就是其中的一个组,阿豪管我们。他们还有好几个小组,还在别的地方住,老板下面像阿豪这样的,得有个五六个人。
护照、通信设备都上缴了,没有了自由,董某某曾提出过离开,但都遭到了阿豪的拒绝。
犯罪嫌疑人 董某某:知道我带的银行卡是干网投用的,就是网络赌博用的卡。
记者:也知道是涉嫌违法违规。
犯罪嫌疑人 董某某:对,知道,提前知道。
董某某承认之前自己想要不劳而获,做点网络赌博的“灰色生意”,但却不知自己参与的是电信诈骗。
犯罪嫌疑人 董某某:就开始跟我说,说现在银行这块有正常流水钱、干净钱,说让你儿子帮取一下。
阿豪承诺,每取一笔费用就可获得3%的好处费,于是董某某便让儿子参与了取款的环节。就这样,董某某亲手将儿子领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记者:你埋怨过你爸吗?
犯罪嫌疑人 董某:当小的怎么埋怨长辈。
犯罪嫌疑人 董某某:这么多年了,觉得对不起我儿子,从小也没照顾好,也没照顾他,大了还给他连累了这事。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董某、陈某均已归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同时,警方也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进一步对此案中的上线继续侦查。
董某某于2019年11月末出境,依托“地下钱庄”,指使儿子董某以“邮寄信用卡”“注册期货软件”的方式进行洗钱活动,研判梳理各种信息后,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境外诈骗团伙通过假贷款App对境内群众实施诈骗,并通过位于境外的地下钱庄将诈骗赃款洗白后在境内取现,最终将赃款以现金的形式回流至境外的犯罪案件。
最终,经公安部“猎狐办”审核,将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确定为“猎狐”行动逃犯。
为尽快将董某某缉捕归案,警方先后6次到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的家中开展家属工作,对其开展感化规劝,敦促其投案自首。
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郑棣涵:他这个孙子刚出生。他内心里第一个他想回国,想回国家人团聚,第二个是怕回国之后受到我们打击处理,他内心有这么一个顾虑。但是我们对他进行了一些政策宣传,也逐步地打消了他的顾虑。我们当时对他宣传过,你在保证你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果能回国投案自首,同时帮助我们对这个境外的洗钱团伙进行打击,有立功表现,我们会酌情考虑对你减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