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10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10月4日晚上,南京江宁交警大队淳化中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9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摇摇晃晃驶来,执勤民警怀疑此车驾驶员可能饮酒,立即拦截检查,果不其然,司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司机刘某对自己酒驾的行为供认不讳,但令人民警大感意外的是,刘某是当天下午才提的这辆新车,怎么晚上开出来就酒驾了呢?
经了解,原来刘某当时喜提新车,高兴之余就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庆祝。散席后,刘某也想过开车会被查到酒驾,于是特意选择沿小路开回家,没想到还是被值勤民警逮住。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刘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买新车,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喝点酒庆祝一下也是人之常情,但庆祝之后就不能开车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