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谎称向武汉运输物资诈骗钱财 一男子获刑七个月】近日,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疫情期间利用虚假信息诈骗钱财的案件,被告人获刑七个月。 2020年1月28日至2月2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张某谎称需向武汉运送抗疫物资,通过运满满、货车帮货运平台发布虚假物流信息。在货车司机与其联系时,张某通过微信和电话与货车司机联系,捏造缴纳定金、信息费或者通行卡制作费等理由,骗取高某等6名被害人钱财4000元。 3月11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张某向被害人退赔所骗取的款项。 平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直接使用微信实施诈骗,或者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的多人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退赔被害人损失。故法院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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