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节目中,我们已经报道过一起醉酒出行者违规走上主路高架桥翻越围栏坠地死亡的案件。前不久,一起更加触目惊心的案件在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2019年5月20日下午5点多,王先生驾驶着自己的白色小轿车经过真武庙头条时,车辆发生了严重的颠簸,王先生下车查看时,发现车碾压的不是什么物件,而是一个人。
当急救车赶到现场时,伤者因为伤势过重已经死亡。死者姓乔,男性,46岁。六个月后,死者乔先生的家属诉司机王先生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家属索要各项赔偿一百余万元。那么,事发时乔先生为何会躺在马路上呢?
事发当天中午,乔先生大量饮酒后独自出门,步行至真武庙头条时,在严重醉酒状态下,他卧倒在了真武庙头条的马路中央。经检测,乔先生身体内的酒精含量已经高达256.0mg/100ml。
审理本案的张达法官告诉记者,在乔先生躺在地面的期间,过往的行人进行了多次劝阻,但是乔先生并没有听取,在躺地两小时后,发生了悲剧。
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死者乔先生和司机王先生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然而,庭审中,司机王先生对于这一责任比例并不认同。
为了更清晰地了解当时的情况,我们的记者来到了事发地真武庙头条。通过记者观察,发现这是一条东西向的道路,当时司机王先生驾驶着白色轿车从东向西行驶,正好是迎着下午五点钟的落日。道路南侧有许多高大茂密的树木,这些树木在地上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树荫。醉酒的乔先生正好躺在树荫里。
在庭审中,司机王先生一方辩称,当时王先生没有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行为,就是因为当时的光线条件视线明暗差异过大,导致王先生无法看到躺在阴影中的乔先生,因此王先生没有责任。但是法官在反复查看了事发的监控录像后,并未采纳王先生的辩论意见。
监控录像显示,王先生于下午17点05分驶入真武庙头条。在其前方有两辆小客车。这两辆车的司机均停车对前方路面情况进行了观察,之后选择右转绕行。其中第二辆小客车司机在前方并无车辆的情况下,停车观察的时间长达40秒。然而,前车的行为并未引起司机王先生的警觉和注意。在前车转弯后,王先生并未停车观察而是直接开了过去。
经审理,法院认定司机王先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在于醉卧马路的乔先生。同时,乔先生的家属获赔69万余元。
据张达法官介绍,2018年1月至今,西城法院审理的因醉酒者独自出行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8件,虽然数量不多,但损害后果严重,其中有一半的案件出现了醉酒者死亡的后果。而醉酒者自身均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提醒大家,在饮酒以后尽量有人陪同回家,同时如果在路上遇到上述情况可以进行劝阻,劝阻不成的话,还是第一时间联系的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及时处理。避免发生类似的恶性事故。